然而就如同虎狼之药,固然有效,但是带来的却是众叛亲离,人心溃散的地步。严峻的刑罚制度并不如儒家思想的善之道那样深得人心。从一开始,他们便是统治者手里的一把刀,直接砍向对权力有所阻碍的利益集团,是用来辅佐皇权最有力的鹰爪。一旦失势,首先沦为政治牺牲品的不是国君,不是国制,而是变法的直接推行者。
就法治本身来讲也是刚硬冷酷的,这些从商鞅本人的身上,也可略知一二。商鞅的为人也是十分的霸道和不留情面。在第二次变法改革中,有一项措施便是迁都,由于太子迁都的事情有所异议,商鞅便找了个借口,将太子一个太傅的鼻子割掉,又在另一人的脸上刺上了代表屈辱的“墨”字,意味着国法不可触犯,以此来警示太子。可见其手段的残忍。然而这直接与太子结了仇,当太子即位成为秦惠文王后,第一个惩办的自然是商鞅。太子联合了一大批旧臣以及被触犯了利益的旧贵族污蔑商鞅企图造反。这位新上位的君王为了树立自己的军威,自然是杀鸡儆猴,对商鞅做出了最严厉的刑法:车裂、连坐。自己制定的刑法最后用在了自己的身上,想必商鞅的内心也是悲痛不已吧。